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网络收集 2014-09-04 10:05:56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一、壮大重点出口行业

安排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中向省争取配套资金3000万元),推动我市服装、鞋、伞、石材(含石雕)、卫浴、陶瓷等6个国家级外贸转型省级示范基地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培育技术、品牌、营销、服务等核心竞争新优势,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目标。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主动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继续深化“品牌泉州境外行”系列展销活动,用好“东亚文化之都”金字招牌,不断扩大“泉州商品博览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参加市组织的33个境外重点商品展会给予摊位费1-2万元的补助,各县(市、区)也要加大对开拓国际市场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利用展会平台抓商机、抢订单,大力拓展俄罗斯、非洲、拉美等新兴经济体市场,深化挖掘东盟等自贸区市场潜力。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推进波兰新达(中国)品牌展示批发中心、泉州品牌产品(匈牙利)展销中心和俄罗斯克拉斯偌达尔中国(福建)商品城的建设和运营。

三、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国际化经营

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品牌,对新获得商务部或“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以泉州市人民政府的名医在主流媒体上给予集中宣传推介,权利推动我市匹克、三力机车等69家知名品牌转化为国际品牌,提升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鼓励企业到境外实施品牌战略,开展境外注册商标、出口认证等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并购国际品牌,对并购国际品牌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

四、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鼓励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跨境外贸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配套,引进或建设跨境、对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加快建设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检测平台,鼓励企业或机构举办跨境电子商务采购供需对接会等,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对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外贸中小企业提供代理、物流、资金、退税等全方位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

五、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扶持

加快外经贸扶持资金申报拨付进度,上半年发生的业务最晚于8月底前申报兑现,下班年发生的业务最晚于次年2月底前申报兑现。继续减轻出口企业税负负担,对外贸流通型企业的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按照当年流转税额的0.9‰征收。继续缓解出口企业融资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出口订单抵押等贷款业务。推动个人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简化个人贸易结算手续,加快资金周转,有效改善金融服务环境,促进贸易多元化发展。继续推动“助保贷”工作,对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资金支持。

六、支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

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综合应用省市出口信保扶持政策,给予企业当年投保出口信保40%的保费补助,给予保单融资年利率2%的贴息补助。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提高新型市场渗透率,增强小微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七、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进一步完善政府、商协会、企业应诉联动机制,加强与商务部、省商务厅以及市直相关部门横纵向工作联系,支持出口企业主动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各种贸易摩擦,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对重点商品和重点市场的检测分析,开展对涉案企业调研走访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应对贸易壁垒。对企业单价反倾销应诉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律师费用补贴,对参加REACH法规注册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费用补贴。

八、优化退税服务

认真落实各项出口退(免)税政策。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对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格认定和变更的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电子信息齐全、经营业务无疑点的出口业务的审核审批在15个工作日完成。提高退税速度,外贸企业每周退库1次,生产企业每月退库2次等服务承诺。规范出口货物函调管理,原则上对省内供货企业不超过1次,省外供货不超过2次,对上一年度已法伤的从省内供货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且当年出口货物核查正常的,当年度仍继续购进同类货物出口的,原则上不再发函。

九、改善通关环境

创新通关监管模式,提高海关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更多企业提高信用类别,进一步降低查验率;深化通关无纸化改革,精简作业缓解,减少业务单证和项目,明确各类通关流程环节时限,提高通关效率。全面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收费政策,在2013年取消1551个HS编码出口商品检验的基础上,全部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推进出口陶瓷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安溪茶叶、永春柑橘出口商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控体系。

十、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泉州市外贸进出口联络员联系会议制度,由市外经贸部门牵头,海关、检验、国税、外观、出口信保、口岸等单位参加,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国务院、省政府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等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力稳定我市外贸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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