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土地使用申请权公开招标

 2006-08-15 14:52:41   
昨日,晋江的吴永炭先生以每亩20.5万元的最高承诺开发保证金,拿到一块地的使用申请权之后笑逐颜开:“这种招标的做法对于企业很公平。”

  晋江市首次采用土地使用申请权招标的形式,将该市经济开发区的两块土地转让给企业使用,土地的出让价标准不变,谁出的承诺开发保证金高,谁将获得这块土地的使用申请权。据称,这种形式在全省尚为首例。

  昨日的招标项目为晋江市经济开发区的两地块的土地使用申请权,1号地块的土地面积28.205亩,土地款338.46万元;2号地块的土地面积63.69亩,土地款764.28万元,有59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其中有14家参加投标。最终,晋江吴永炭先生以每亩20.5万元承诺开发保证金获得1号地块的使用申请权,承诺开发保证金总额578.2025万元,比土地款多了近一倍;鸿海织造有限公司以每亩10.5万元承诺开发保证金获得2号地块的使用申请权。吴永炭认为,这种竞标形式更加公开、透明,而承诺开发保证金的价格对他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此举真正满足了急需土地的企业需求。

  据悉,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独立参加本次现场招标,以承诺开发保证金最高者为中标人。

  相关新闻18个月内未开发保证金将被没收本报晋江讯(记者陈桂生实习生胡争明)昨日,晋江首次采用土地使用申请权招标的形式出让工业用地,记者就此采访了晋江市政府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说,工业用地使用申请权的招标是晋江探索园区土地配置方式的一种创新做法,在全省为首例,在全国范围内也很少见。当前,用地是制约晋江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有限的土地不能满足所有企业的用地要求。在这种背景下,晋江市摸索出土地使用申请权招标的办法,在地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缴纳承诺开发保证金的竞争方式,让真正有实力、有资金、有项目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

  从昨日的招标结果来看,特别是1号地块,最终的承诺开发保证金比土地款高出近一倍。该负责人认为,这种招标方式,不是以地价作为标的,而是以开发保证金作为标的的,一年半后,企业在规划建设上符合入园要求,本金与利息全额返还给企业。

  这位负责人说,土地使用申请权的公开招标打破了暗箱操作,显得更加公开、透明。根据招标规定,如果18个月内没有达到建设开发要求,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园区没收。该负责人认为,这条规定给企业增加了用地的风险,迫使企业尽早开发建设,也就避免了企业申请了土地却不去开发建设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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