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两税合并法案的尘埃落定,新所得税法成为厦门企业关注的焦点。厦门市国税局国际处相关人员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法对厦门几万户内外资企业将产生影响,目前通过的所得税法应该还算是一个框架性的法案,对大部分本地企业而言,仍有“四大悬念”值得关注。
悬念一:如何实现税率过渡?
新法规定,对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的老企业,可在5年内享受低税率过渡照顾,对按原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新税法实施后可继续享受尚未完成的优惠。特别是对于厦门而言,所有内外资企业都是实行15%的所得税率,具体过渡条例的出台将对厦门几万户企业5年内的税负波动影响巨大。
悬念二: 什么企业算是“小型微利企业”?
据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介绍,港澳台在内地投资的60%都是小企业。如果加上内资企业小企业的数量,其占比将会更高。根据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如何认定?对于福建这样一个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大省而言,认定标准的出台将是我省大部分中小企业关注的焦点。
悬念三: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
新法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给予很大的扶持力度,体现在一是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 %的最优惠税率,二是扩大对创业投资等企业的税收优惠。可是,如此大的政策倾斜到底企业可在多大程度上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据了解,目前,国务院相关部门正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研究论证,具体内容将在实施条例中规定。
悬念四:各类税前扣除标准具体怎么定?
在新法中,对于工资、福利费、广告费、捐赠等重要的税前扣除项目,除了对捐赠明确扣除标准提高到利润总额的12%外,其他均未明确。对于高人力成本、高销售成本的众多行业,如金融、烟草、商贸、房地产等行业来说,扣除标准的比例规定将是至关重要的。
国税人员表示,厦门企业可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下一步重点关注逐步推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