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式应对贸易摩擦

商报网 2012-11-21 17:12:53   

本报讯记者张日报道11月2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在贸易摩擦的应对过程中,中国既要运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也要支持中国企业在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地,运用当地法律程序对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发起挑战。

沈丹阳介绍,我国加入WTO以来,针对美国、欧盟等成员对中国采取的贸易措施,累计主动起诉了11起案件。目前这11起案件中已有8起得到最终判决,中方多数案件胜诉。

在诉美国四项针对中国的“双反”措施案中,WTO上诉机构澄清了“公共机构”和“双重救济”含义,裁决美国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违反规则;在诉美国禽肉限制措施案中,专家组全面支持中方主张,裁决美国限制中国禽肉进口的立法违反了世贸规则,使美国被迫废止相关立法;在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中,上诉机构裁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中有关单独税率的规定违反WTO反倾销协定,欧盟同样被迫修改其反倾销条例,降低对我紧固件产品的反倾税率,并表示将复审其他52项涉华的反倾销措施。

针对支持中国企业在相关贸易救济调查国内提起司法诉讼的方式,中国也取得了许多有利的判决结果。11月19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欧盟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奥康在抗辩欧盟的反倾销案件中胜诉。沈丹阳表示,这个判决具有明是非、警示和示范等三方面的积极作用。

欧盟法院的判决裁定欧盟在反倾销调查中没有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待遇,这一点是欧盟过去不愿承认的;这个判决限制了欧委会滥用反倾销措施和自由裁量权,不仅在市场经济待遇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也在其他条款的适用上给予欧委会以警示;这个判决提振了中国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

此外,今年2月和7月以宝诗曼公司为代表的四家中国企业在欧盟法院诉欧盟皮鞋反倾销案,以及中国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诉欧盟“草甘膦反倾销案”,中方均获得完胜。

沈丹阳指出,随着中国外贸占全球贸易份额以及占全球出口比重的逐步上升,未来的贸易摩擦不可避免。对此,既要认真对待,又要以平常心看待。“一方面,坚决反对一切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希望有关国家不要对中国产品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另一方面,继续在世贸规则体系内运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国家和产业的合法权益。”沈丹阳表示。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595-22686788][给福建轻工商会提意见][网站地图]。

-----------------------------------------------------
-----------------------------------------------------